清洁工是加利福尼亚州不可或缺的工作,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谋生手段。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工人面临着剥夺福利和其他提出就业要求的理由。在劳工标准执行部(DLSE)的保护下,这些工人即使没有证件,也可以提出投诉。
清洁工应该得到最低工资。通常,这将每月支付两次。这些工人有权每工作四个小时休息10分钟或相应的休息时间。如果没有提供,雇主必须给工人提供额外的每小时固定小时工资,以支付每个没有休息的工作日。如果工人工作超过五个小时,则有权至少休息30分钟。要求员工在用餐时放下工作。如果没有,则必须额外支付一个小时的报酬。
清洁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有权追究工人’赔偿。必须给工人提供执行工作所需的工具,用品和制服。支付工资后,工人有权获得工资表或工资单。无论是现金支付还是支票支付,都是如此。还必须提供有关何时安排发薪日的信息。员工必须准确分类。 DLSE出现了分类不正确的情况,这通常是拒绝雇员福利的原因。
如果工人被解雇或辞职,他或她有权在72小时内获得报酬。如果不这样做,雇主可能必须支付一天的费用’每天延误的工资。即使没有证件,工人也可以针对雇主的不当行为提出工资要求或其他投诉。如果清洁工有求职理由,未能支付福利或任何其他侵犯雇员权利的理由,则他/她需要知道如何追求其应得的权利以及可能应得的赔偿。
资源: dir.ca.gov,“在加州看门人工作者享有权利,”2016年8月1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