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亚哥的大多数员工都知道,他们是在“at-will”依据,即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无故终止雇佣关系。但是,此规则有一些重要的例外情况,这些例外情况限制了用人单位’s right to unilaterally fire 随心所欲 employees.
自由雇佣规则最重要的例外是公共政策例外。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的大多数州都允许雇员解雇雇员,以证明雇主违反了该州重要,明确和完善的公共政策,因此,他们可以为雇员的非法解雇寻求赔偿。例如,种族偏见如果被证明是造成放电的诱因,则将使放电不合法。非法解雇的另一个重要例子是解雇工人’ compensation claim.
错误终止的一个相关示例是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公认的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的规定。在此规则下,雇佣合同的双方均受隐含的契约约束,以直接相互处理,而雇主’解除雇员的决定不能出于恶意或恶意。
雇主不能通过使工作条件繁重或令人不愉快来强迫雇员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雇主没有采取公开行动来终止雇佣关系,仍辞职以逃避诸如性骚扰或基于种族的歧视等不利工作条件的雇主仍然可以维持不当解雇的行动。
如果对解雇的情况有任何疑问,不妨咨询知识渊博的职业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评估释放的情况,并就确定释放符合一或多个错误终止类别的可能性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