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许多小时工不了解他们的权利。以下是一些基本的问题和解答。
问:我的雇主什么时候必须付给我加班费?
A.每小时最多的员工 工作超过40小时 在一个星期或 一天超过8小时 应该得到加班费。如果您是16岁或17岁,并且法律并未规定您必须在学校读书,则本法律适用于您。如果您年满18岁并且在企业工作,则适用此法律。
问:加利福尼亚的加班费是多少?
答:在每天工作8个小时以上的任何一天,工作8个小时至12个小时的任何小时,您都应该获得正常小时工资的一半和一半。
- 如果你工作 一天超过12小时,那么您工作超过12小时的任何小时都应在 双 您的常规小时费率。
- 所以如果你从 上午6点至晚上8点 那么您应该从早上6点开始获得正常费用 到下午2点,时间从下午2点到下午6点半。
- 然后,您应该收到 双倍时间 从下午6点到晚上8点的两个小时,因为这两个小时比一天中的12个小时要多2个小时。 休息时间 也是必需的,并将在即将发布的博客文章中解决。
问:如果我连续工作7天,我可以获得更多的薪水吗?
答:是的。在连续工作的第七天,您应该 将您的正常时薪翻倍 在您工作的任何时间 8小时以上。因此,如果您在周一至周日工作,并且在该周日工作10个小时,那么8个小时中的那2个小时的报酬将是正常费用的两倍。